好消息传来,欠款朋友们再也不用为被起诉的担忧而烦恼了!只要您的欠款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并且名下没有可执行财产,那么基本上就无需担心被起诉的风险。近期,国家推出的预查废制度已在河南、福建、广东及重庆等地试点推广,这一新政策相较于以往的个人破产法,无疑为欠款人带来了更大的福音,堪称历史上对负债者最为有利的消息。

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什么是预查废制度。
“预查废”机制是指人民法院在审查涉金融机构不良债务诉讼和执行立案过程中,针对信用卡纠纷及标的额相对较小、保证人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发现涉案债务人因在其他执行案件中已经因“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作出终结执行程序裁定的,可据此出具《预查废证明》,金融机构可凭借该证明进行不良资产的核销。
凭借此证明,金融机构可直接向金融监管部门提出代账核销申请,无需再进入繁琐的诉讼或执行程序。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有效避免了因程序空转而造成的司法资源浪费,还极大地缩短了金融借款类纠纷的处理时间,为金融机构节省了纠纷成本。
预查废制度的好处
你有没有想过,在如今的大数据时代,负债人是否有钱还款,贷款平台怎么会不知道。
特别是已经被起诉过一次,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负债人,其信息都是记录在案的。那贷款平台为何明明知道,还是要起诉负债人。
而且从诉讼程序到执行程序,前后起码要半年时间,最终的结果还是一无所获,贷款平台为何要做如此费力不讨好的事情?
其实这是其核销不良资产必须要走的流程,只有金融机构经历“诉讼+执行”,取得负债人的“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才能向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债务核销。
而有了《预查废证明》之后,金融机构就无需经历一次费时费力的流程,可直接据此申请债务核销。而负债人也可以避免被重复起诉,省去诸多麻烦。
《预查废证明》只是提供给金融机构核销债务的凭证,这并不代表他们放弃了债权,负债人的还款责任是还在的,只不过是在短期内,能稍稍缓一口气。
因此,各位背负债务压力的朋友们,现在正是好好规划自己债务问题的时候。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合理的还款计划,逐步解决债务问题。记住,只要您的欠款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上限,就无需再担心被起诉的风险了。预查废制度将为您的债务处理带来更高效、更便捷的解决方案。

当前位置: